关于开展“党支部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图片、文字、动画均可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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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党支部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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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关于开展“党支部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 1机关(事业)单位党支部建设工作规范 9街道社区党支部建设工作规范 12国有企业党支部建设工作规范 16村党支部建设工作规范 19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支部建设工作规范 25关于开展“党支部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党支部是党最基本的组织,是党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全省组织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决定在全市开展“党支部建设年”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一、目标要求开展“党支部建设年”活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全省组织工作会议精神,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提升组织力,突出政治功能,把思想政治工作落到支部,把从严教育管理党员落到支部,把群众工作落到支部,着力解决党支部政治功能不强、组织软弱涣散、从严治党缺位等问题,使党支部的组织设置更加科学、组织生活更加规范、领导班子更加有力、基础保障更加坚实、场所功能更加完备、党员管理更加严格、制度机制更加管用、工作载体更加有效,推动各领域基层党建工作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为实现“XXXX”战略目标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二、重点任务“党支部建设年”活动要重点围绕推进党支部8个方面规范化建设来开展。(一)推进组织设置规范化。以扩大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为着力点,科学设置基层党支部。凡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应当建立党的基层组织。及时做好机构改革、企业改制后党支部的调整和建设工作。加大工作力度,扩大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领域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着力提高党支部单独组建率,联合组建的党支部覆盖单位数不超过6户。流动党员比较集中的地方要建立临时党支部,探索建立网络党支部。新建、改建和撤销党支部,要按照有关规定和审批权限报上级党组织批准。(二)推进组织生活规范化。以增强党组织生机活力为着力点,认真落实组织生活基本制度。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员大会和上一次党课,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支委会和党小组会。党支部要制定年度“三会一课”计划并报上级党委备案,上级党委要派员指导党支部“三会一课”。党支部要如实记录“三会一课”开展情况并及时向上级党委报告。每年六月份为全市“党建活动月”,集中开展红色教育、志愿服务等活动。基层党委每个月确定一天为支部“固定党日”,组织党员开展“三会一课”、交纳党费、服务群众等活动。要利用元旦、春节、七一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党内慰问、困难党员救助、组织流动党员学习等活动。按照规定从严从实开好组织生活会,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带头参加支部组织生活、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带头讲党课。(三)推进班子建设规范化。以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为着力点,抓好党支部领导班子建设。农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每年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街道社区每年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倒排相对后进基层党支部,以强班子、建制度为重点,加快转化升级。20XX年底,农村一类党支部要达到60%以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一类党支部要达到30%以上。实施“领头雁”工程,选优配强基层党支部领导班子,特别是党支部书记。加大驻村第一书记选派力度,管好用好第一书记。加强党支部书记培训教育,市级抓好示范培训,市县区委、市直管党(工)委抓好主体培训,每年集中轮训不少于2次。加强村党支部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注重从大学生村官、党员中心户、产业带头人、复员军人等群体中选拔后备干部,登记造册,重点培养。加强对基层干部特别是党支部书记日常监管,整合纪检、公安、审计、信访、检察等方面力量,严肃查处“村霸”“蝇贪”“雁过拔毛”式腐败等问题。严格执行村干部坐班、轮班、全程代办等制度,积极推行社区预约服务、错时服务制度。严格落实党员公开承诺、设岗定责、志愿服务、示范岗等工作机制。定期开展党费收缴核查工作,督促党员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四)推进基础保障规范化。以保证基层党建工作正常开展为着力点,健全完善以财政投入为主的经费保障制度。村工作经费达到X万元,党建活动经费按每名党员X元标准拨付,村“两委”正职报酬达到X万元,副职达到X万元,并实现按月发放。大力实施村集体经济“清零递增”行动,引导村通过支部领办集体企业、发展集体经济林、盘活集体资产、土地整理新增集体耕地等途径,增加集体经济收入。村集体经济“空白村”全部清零,年收入X万元以上的村要占到X%以上。社区办公活动经费每年不低于X万元。机关党支部活动经费列入行政经费预算。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要通过自筹一部分、上级党组织补充一部分、党费返还一部分、财政列支一部分的办法解决。(五)推进场所建设规范化。以建好用好管好活动场所为着力点,加强党支部活动场所建设。农村和街道社区以面积达标、设施配套、功能完备、标牌统一、制度健全为基本要求,抓好活动场所室内外布置。村高标准活动场所比例达到X%以上。强化党支部服务功能,抓好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建设,形成乡镇(街道)有便民服务大厅、村(社区)有便民服务站、村民小组(居民小区)有代办点的便民服务体系,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机关、企事业单位党支部要有相对固定的党员活动室。(六)推进党员管理规范化。以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着力点,从严教育管理党员。从进、管、出三个环节入手,推行党员“全链条”管理机制。“进”的环节上,严格按照5个阶段、25道程序发展党员,实行全程纪实,实现责任可溯。“管”的环节上,实行分类量化考核,给党员评档定级,让党员做有标杆、学有榜样。“出”的环节上,充分运用分类量化考核结果,审慎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畅通党员“出口”,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党支部为主阵地,抓好党员经常性教育。依托基层党校、“流动党校”“党建直通车”和网络平台,对党员进行全方位、立体式教育培训。建立完善党内关怀和帮扶激励机制,让党员有归属感、荣誉感。(七)推进运行机制规范化。以推动基层党组织工作规范化为着力点,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村党支部要认真落实“三务公开”制度,明确公开形式、公开内容、公开时间。党支部每半年向党员大会报告一次工作,内容包括重要党务活动、重点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等,重要工作随时报告。建立健全防止党员失联的长效机制、党代表和党员违纪违法通报和及时处理机制、基层党支部按期换届提醒督促和责任追究机制。按照一月一收集、一季一整理、一年一归档的要求,建立党员基本情况、学习教育培训、党建活动、发展党员、党费收缴等工作台账。(八)推进载体建设规范化。以发挥党组织和党员作用为着力点,加强基层党建载体建设。农村党支部要推行好“532”工作法、“党建+互联网”等载体;城镇社区党支部要推行好“1+N”区域化党建模式;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支部要抓好“双强六好”党组织建设;社会组织党支部要抓好“六个好”党组织建设;国有企业党支部要抓好“六个建设”工作载体;机关事业单位党支部要抓好“四型”机关创建工作。三、组织保障开展“党支部建设年”活动是全面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水平的有效途径,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要举措,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精心组织,确保活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党支部建设年”活动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由市委组织部牵头组织实施。各级党委要履行主体责任,党组织负责人是主要责任人,抓好统筹谋划,定期研究调度,细化工作措施,精心组织实施。要把“党支部建设年”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二)分步实施,扎实推进。“党支部建设年”活动从X年X月开始到X年X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X年X月X日前为前期准备阶段,各市县区委组织部、市各直管党(工)委要对每一个党支部的基本情况进行摸底调查,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于X月X日前报市委组织部;X年X月至X年X月为组织实施阶段,要加强分类指导,推动各领域党支部有步骤、有计划开展好活动;X年X月为总结验收阶段,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市委组织部将进行专项检查验收。(三)强化督导,推动落实。建立逐级督查机制。市委组织部对各市县区、市各直管党(工)委每季度督查一次;市直管党(工)委对所属党组织,市县区委组织部对乡镇及其直管(工)党委每两个月督查一次;乡镇党委、市县区直管党(工)委对基层党支部每月督查一次。督查情况要及时通报,并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对抓“党支部建设年”活动不力的党组织书记要进行问责,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四)营造氛围,示范带动。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台、互联网等媒体,及时宣传各地各部门开展“党支部建设年”活动的好做法、好经验。要分领域选树一批“党支部建设年”活动示范点,以适当方式进行表彰,以点带面,全面推进。附件:1.机关(事业)单位党支部建设工作规范2.街道社区党支部建设工作规范3.国有企业党支部建设工作规范4.村党支部建设工作规范 5.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支部建设工作 规范附件1机关(事业)单位党支部建设工作规范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在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中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及中央、省委和市委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规范。1.支部设置。正式党员人数达到3人以上的设立党支部。正式党员不足3名的,可以按工作性质相近、便于开展党的活动的原则建立联合党支部。2.班子职数。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3-5人,设书记1人;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设书记1人,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人。党支部书记一般由本部门本单位党员负责人兼任,也可由同级党员干部专任;书记、副书记的初任年龄至少能任满一届。专职党务工作人员一般按单位工作人员总数的1-2%比例配备,单位工作人员较少或直属单位和人员较多的,可适当增加比例。3.组织生活。坚持和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党课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党支部每年按照规定从严从实开好组织生活会,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4.党员教育管理。①发展党员。严格落实《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流程》,有计划发展党员。②党员教育培训。推行“支部学习日”“党小组学习日”制度,依托网络学习平台,对党员进行全方位、立体式教育培训。党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2学时。党支部书记和班子成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56学时,至少参加1次集中培训。③党费收缴管理。及时核定党员交纳党费具体数额,党员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每半年公布1次收缴情况。单独设立党费管理账户的部门单位,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党费使用符合相关规定。④组织关系管理。每年对党员组织关系进行1次集中排查,党员组织关系隶属清楚,组织关系转接工作规范有序。5.日常管理。①加强党内监督。定期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党内情况通报和党员定期评议党支部班子成员等制度。每年至少召开1次党员干部大会,听取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通报工作情况。②开展谈心谈话。及时了解掌握党员思想状况,定期向上级党组织和本部门本单位负责人汇报思想政治工作情况,提出改进的意见建议。6.活动载体。按照“双联系”要求,扎实开展城乡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党员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等活动,深化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党员示范岗、“三亮三创三比三评”等活动,努力打造“四型”机关。7.阵地建设。落实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书报、有制度“六有”标准,室内上墙制度简明规范,一般为组织架构、岗位职责、党内生活等基本制度。党务公开栏设置规范,公开内容简单明了、党内信息公布及时。8.经费保障。活动经费列入单位经费预算。严格执行财务管理有关制度,党建活动经费和专项经费管理使用规范。附件2街道社区党支部建设工作规范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街道社区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及中央、省委、市委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规范。1.支部设置。有正式党员3名以上的社区,应当成立党支部。探索建立地缘、趣缘、业缘等特色党支部,及时在村改社区、新建小区、流动人口聚集地等设置区域性党支部,依托社区管理网格建立网格党支部。每年对支部设置情况进行1次集中摸底,做到调整及时、设置规范。2.班子职数。党员人数不足7名的党支部,可不设立支部委员会,设书记1人;党员在7名以上不足50名的党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3至5人,设书记1人。提倡社区“两委”成员交叉任职。每个社区党组织配备1名专抓党建工作的副书记。 3.组织生活。坚持和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党课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党支部每年按照规定从严从实开好组织生活会,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4.党员教育管理。推行党员“全链条”管理机制。从进、管、出三个环节入手,从严教育管理党员。“进”的环节上,严格按照5个阶段、25道程序发展党员,实行全程纪实。社区党支部至少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发展党员工作,每年培养一定数量入党积极分子,每两年至少确定1名发展对象。“管”的环节上,实行分类量化考核,将党员划分为不同群体,分别设置考核指标,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群众参评—组织评定—亮分公示—评档定级”六个步骤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奖励先进、处置后进。“出”的环节上,充分运用分类量化考核结果,采取限期整改、劝退、除名等方式审慎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畅通党员“出口”,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5.日常管理。①民主管理机制。完善社区民主协商议事和监督制度。借鉴“四议两公开”做法,规范社区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通畅党员、居民参与社区重大事项决策渠道。②考核评价机制。深入开展社区党建工作示范点创建工作,采取“一社一策”整顿相对后进社区党组织。每年开展1次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③志愿服务机制。全面落实在职党员到社区服务群众制度,推行设岗定责、服务承诺制度,组建党员志愿服务队伍,有帮扶能力的党员要结对帮扶困难群众。④便民服务机制。在街道、社区建立党员服务站,在集贸市场、居民楼和商务楼宇建设布局合理的党员服务点。⑤党员经常性教育培育机制。依托社区党校、“道德大讲堂”和网络平台,对党员进行全方位、立体式教育培训,每年轮训1次以上。突出抓好社区党支部书记培训,市级每年至少举办1期示范培训班,市县区要对社区党支部书记普遍轮训。⑥组织关系排查机制。每季度开展1次流入、流出党员情况排查,每年对党员组织关系进行1次集中排查,落实好流动党员专人联系、双重管理等制度。6.活动载体。推行城镇社区“1+N”区域化党建模式。①组织设置。社区建立“1+N”区域化联合党委。“1”即社区党组织,“N”即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及个体工商户等党组织,市县区四大班子机关和纪检、组织、宣传、统战等常委部门为牵头单位。②工作职责。联合党委设第一书记、轮值书记和常务书记。第一书记由共建牵头单位党组织负责人担任,主要负责联合党委对外协调和内部运行;轮值书记由共建单位按月分组轮值担任,主要负责轮值月内共建活动的策划、组织、开展;常务书记由社区党组织书记担任,主要负责为共建活动搭建平台、提供场所、组织群众等。③运行机制。建立共助共建责任、群众监督评议、联述联考等工作机制,落实签订共建项目责任书、双向述职等措施。7.阵地建设。①建设布局。社区办公及活动场所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新建或改造社区,居民1000户以下的,办公活动用房面积不能低于500平方米;居民1000户以上的,按每百户不低于50平方米标准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②标识和制度。以市县区为单位统一社区活动场所标识和制度。场所对外统一悬挂党组织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标牌以及“中国社区”标识,无其他标牌。室内上墙制度一般为议事规则、行为规范、便民服务、党内生活等基本制度。具体标准要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推进社区办公活动场所标准化建设的意见(试行)》执行。③基本设施。党务、居务、财务公开栏及信息发布、政策宣传栏等设置规范,公开内容符合规定,更新及时。便民服务大厅窗口设置合理,服务事项、办事流程、作息时间、联系电话等具体明确。有条件的社区,在醒目位置设置旗杆并升挂国旗。8.经费保障。①工作经费。社区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市县区财政预算,每年每个社区不少于6万元,并根据实际需要适时增长。②服务群众专项经费。使用好自治区下拔的每年每个社区10万元专项经费,确保经费使用管理规范。有条件的市县区,财政预算中要安排服务群众专项经费。③社区干部报酬。社区“两委”成员和专职工作人员报酬标准不低于上年度当地城镇居民平均收入水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失业、基本医疗、生育、工伤保险。附件3国有企业党支部建设工作规范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中央、省委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规范。1.支部设置。正式党员人数达到3人以上的,应当设立党支部。根据企业生产经营需要,动态调整组织设置,重视在车间班组、经营网点、工程项目、服务窗口建立党支部,做到应建尽建。2.班子职数。党员人数不足7名的党支部,可不设立支部委员会,设书记1人;党员在7名以上不足50名的党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3至5人,设书记1人,也可增设副书记1人。专职党务工作人员原则按照不低于企业职工总数的1%配备。3.组织生活。坚持和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党课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党支部每年按照规定从严从实开好组织生活会,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4.党员教育管理。①发展党员。严格落实《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流程》,重视在生产经营一线和青年职工中发展党员。②党员教育培训。党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2学时。党支部书记和班子成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56学时,至少参加1次集中培训。③党费收缴管理。及时核定党员交纳党费具体数额,党员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每半年公布1次收缴情况。④组织关系管理。每年对党员组织关系进行1次集中排查,党员组织关系隶属清楚,组织关系转接工作规范有序。规范管理外来务工党员、劳务派遣制员工党员。5.日常管理。①政策保障。党建工作要纳入企业章程,在公司章程内设立党建专章,详细规定党组织的法定地位、职责权限、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党组织研究讨论重大问题的具体范围和程序、经费保障等内容。②民主议事。健全党务公开、党内情况通报和党员定期评议党支部班子成员等制度。③责任落实。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党支部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党支部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党支部研究党建工作每年不少于2次,每年向上级党组织报告1次责任落实情况。④参与决策。党组织通过“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落实党组织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要求。6.活动载体。开展党组织和党员公开承诺践诺、党员示范岗、责任区等活动,深入推进“六个建设”等载体活动,努力打造党建特色品牌。建立落实企业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党支部、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党员、职工制度。7.阵地建设。落实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书报、有制度“六有”标准,室内上墙制度简明规范,一般为组织架构、岗位职责、党内生活等基本制度。党务、厂务公开栏设置规范,公开内容符合规定,更新及时。8.经费保障。按照不低于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1%比例安排党建工作经费,纳入企业管理费用。工作经费管理使用规范,建立落实经费管理使用情况定期报告、检查和公示制度。附件4村党支部建设工作规范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及中央、省委、市委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规范。1.支部设置。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村,应当成立党支部;不足3名的,可与邻近村成立联合党支部。符合条件的农牧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党支部。跨村跨乡成立的党支部,由乡镇党委或市县区委组织部确定隶属关系。2.班子职数。党员人数不足7名的党支部,可不设立支部委员会,只设书记1人,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人;党员在7名以上不足50名的党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3至5人,设书记1人,也可增设副书记1人。提倡村党组织书记和村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提倡村“两委”班子成员通过法定程序“交叉任职”;提倡村党组织成员兼任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农牧民合作组织负责人。3.组织生活。坚持和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党课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党支部每年按照规定从严从实开好组织生活会,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4.党员教育管理。推行党员“全链条”管理机制。从进、管、出三个环节入手,从严教育管理党员。“进”的环节上,严格按照5个阶段、25道程序发展党员,实行全程纪实。村党支部至少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发展党员工作,每年培养一定数量入党积极分子,每两年至少确定1名发展对象。注重在村委会主任、致富带头人、大学生村官中发展党员。“管”的环节上,实行分类量化考核,将党员划分为不同群体,分别设置考核指标,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群众参评—组织评定—亮分公示—评档定级”六个步骤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奖励先进、惩处后进。“出”的环节上,充分运用分类量化考核结果,采取限期整改、劝退、除名等方式审慎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畅通党员“出口”,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5.日常管理。①“十星级”管理制度。按照“五个好”要求,对村党组织实行“十星级”管理,每年依据年度考评结果分类定级、动态管理。获得8—10星的评定为一类党组织,5—7星的评定为二类党组织,4星及以下的评定为三类党组织,作为下一年度集中整顿转化对象,逐级建立整顿台帐。②值班、集中办公制度。按照打造服务型党组织的要求,对人口较集中、事务较多的村应安排干部值班,也可每周固定1-2天集中办公。③“双述双评”制度。村党组织书记每年要向乡镇党委和本村全体党员述职述廉,并与村党支部班子其他成员一起接受乡镇党委和本村党员大会的民主评议;连续两次被评议为“不称职”的村支委成员,要进行组织处理。④不合格干部调整制度。村党组织书记由乡镇党委管理,市县区委组织部备案。对作风不实、履行职责不到位、群众有反映的,要及时批评教育,诫勉谈话,促其整改;对岗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差、作风不好、群众反映强烈的,要及时调整;对以权谋私、违法违纪的,要严肃处理。⑤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对村“两委”正职,由市县区委组织部牵头,组织农牧业、审计部门审计或指导乡镇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每年至少审计1次,并向全体党员和村民公开审计结果。审计重点是工程建设、土地征用补偿、集体资产处置、公益项目、农田改造等。经审计存在问题,特别是涉嫌违纪违法的,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处置,乡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⑥教育培训制度。村干部培训纳入干部培训整体规划,分级负责。建立市级示范培训,市县区主体培训,乡镇经常培训,村阵地培训四级培训机制。市级每年集中培训村书记100名以上。市县区每年要对村“两委”干部集中轮训2次以上。以村活动阵地为主阵地,抓好党员经常性教育。依托基层党校、“流动党校”“党建直通车”和网络平台,对党员进行全方位、立体式教育培训,每年轮训1次以上。⑦组织关系排查制度。每季度开展1次流入、流出党员情况排查,每年对党员组织关系进行1次集中排查,落实好流动党员专人联系、双重管理等制度。6.活动载体。“党建+互联网”服务模式。由党支部牵头,依托县、镇、村电商服务平台,为群众提供网上代购、农副产品代销、信息咨询等服务,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开辟抓党建促脱贫攻坚新路子。7.村务管理。①推行“532”工作法。村级所有重大事项要严格履行党支部提议、“两委”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两委”共同组织实施“五道程序”;依次通过乡镇村务协调指导小组对村“两委”商议形成的意见、对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审议表决的程序、对村议定事项执行后的财务收支账目“三次把关”;坚持实行决议执行前向群众公开实施方案、决议执行后向群众公开实施过程及结果“两个公开”,进行民主决策、民主协商和民主管理。②党务公开。村党组织根据市县区制定的党务公开目录,每季度向党员群众公开党务不少于1次,重大事项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公开。③村务公开。凡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事项及村级重大事项都必须向村民公开。村应当在便于群众观看的地方设立村务公开栏,有条件的村可通过明白卡、手机短信、微信微博、广播等形式发布到户。一般的村务事项每季度公开不少于1次,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及群众关心的事项应当随时公开。公开内容要报乡镇备案。④财务公开。村级财务必须做到逐笔逐项公开明细账目。集体财务往来较多的村,财务收支情况每月公开不少于1次。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村务、财务公开事项进行事先审查。8.阵地建设。①面积标准。村级组织新建活动场所面积,农区应不低于200平方米、牧区应不低于150平方米。农牧渔场分场新建活动场所应不低于150平方米。②功能设置。活动场所应能满足办公议事、党员活动、教育培训、便民服务等综合功能,可一室多能,统筹利用。人口居住集中的村,要建立统一的便民服务站,配备标准化卫生室、文化活动室和群众健身广场(室),加强日常管理,切实提高利用率。有条件的村可设立村史室或荣誉室,展示本村发展历程。③牌匾规范。活动场所门口只悬挂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办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办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4块竖长形牌匾,其中村党组织的牌匾为白底红字,其它牌匾为白底黑字,需用蒙汉两种文字印制。门口居中位置要统一悬挂“星级”管理牌匾。除市县区党委组织部门核定之外,各地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要求村增挂牌匾。活动场所走廊内要有村基本情况、班子组织机构图(配人员照片)、三年发展规划、“两委”班子成员公开承诺等内容,便于党员和群众监督。无走廊的,要在适当位置悬挂上述内容。党员活动室应悬挂党旗、入党誓词、党员权利义务、“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一般性工作制度应统一编印成制度手册,避免上墙制度过于杂乱。④配套设施。活动场所院内有防风防雨的“三务”(党务、村务和财务)公开栏。院中央建有与活动场所建筑规模、风格相适应的旗杆旗台(一般配6至8米高旗杆、挂4号国旗)。 9.经费保障。现任村干部基本报酬、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村级组织工作经费、党组织活动经费“四项经费”严格按照省委委组织部、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牧区基层基础保障工作的通知》执行。村干部基本报酬应按月足额发放。各市县区可根据实际,建立村干部绩效报酬、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等保障政策。 10.后备干部培养。每个村要确定2—3名年富力强、素质较高的后备干部,市县区委组织部登记造册,建立后备人才库,进行重点培养和动态管理。注重从大学生村官、产业带头人、复员军人等群体中选拔培养后备干部。发挥好下派“第一书记”对后备干部的传帮带作用。附件5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支部建设工作规范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中央、省委和市委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规范。1.支部设置。正式党员人数达到3人以上的设立党支部。暂不具备组建条件的,按行业相近、地域相邻、产业相关原则,就近就便联合组建党支部,但覆盖单位数不超过6户。对暂未建立党组织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通过派驻党建工作指导员、建立工会和共青团组织、开展“双培双带”等方式,实现党的工作全覆盖。2.班子职数。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3-5人,设书记1人,党员数不足7人的,可只设书记1人。党支部书记一般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内部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中选举产生,提倡从出资人中选拔;内部确实没有合适人选的,上级党组织要统筹选派。规模大、党员数量多、主要出资人担任党组织书记的,要配备专职副书记和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3.组织生活。坚持和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党课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党支部每年按照规定从严从实开好组织生活会,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4.党员教育管理。①发展党员。严格落实《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流程》,重视在生产经营一线和青年职工中发展党员,每个党支部每年至少培养1名入党积极分子。②教育培训。采取“班组学习日”、“工间课堂”等灵活多样的学习方式,对党员进行经常性教育培训。市级每年至少举办1期党支部书记示范培训班,旗县区要普遍轮训。③日常管理。建立流动党员台账,采取“隶属一方、参加多方组织生活”的方式,有效加强管理。健全党员档案,规范党费核定、收缴和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每半年对党费收缴情况进行集中排查和公示。5.日常管理。健全落实议事规则,规范党务公开制度,畅通党员参与党内事务渠道。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每年向上级党组织和本单位党员报告工作并接受评议。党组织书记参加或列席管理层重要会议等制度。6.活动载体。深入开展非公企业“双强六好”和社会组织“六个好”党组织创建活动,通过搭建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岗、党员技术攻关小组等平台,丰富承诺践诺、设岗定责、创先争优、志愿服务、结对共建、建言献策等载体。7.阵地建设。认真执行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党员活动室建设标准,室内上墙制度简明规范,一般为组织架构、岗位职责、党内生活等基本制度。党务、厂务公开栏设置规范,公开内容符合规定,更新及时。具体标准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推进全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意见(试行)》执行。8.经费保障。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管理费用,其中不超过企业员工年度工资总额1%的部分,可在税前列支;拨返的党费、各级财政支持的经费应按有关规定规范使用,建立落实经费管理使用情况年度报告、公示制度,确保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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