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识形态责任制实施办法
2020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评价实施办法及加减分报告 - 2020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评价实施办法及加减分报告2020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评价实施办法为认真落实新时代追赶超越和“五个扎实”要求,紧紧围绕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省一流市前茅”争先创优目标,充分运用“三项机制”,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发挥目标责任考核评价导向作用,根据《xx省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规定》和市委、县委对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的新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一、考核范围及单位分类(一)镇(xx个)(二)县直部门(xx个)党群部门(xx个):纪委监委、县委办、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政协办、人武部、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法院、检察院、编办、机关工委、党校、档案馆、总工会、团县
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分析的研判报告 - 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分析的研判报告 Xxxxx单位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严格按照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要求,突出抓工作责任主体、加强制度建设、找准工作载体,推动意识形态工作常态化、深入化。 现将2020年第一季度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分析研判报告如下: 一、总体态势 2020年第一季度以来,我单位坚决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工作形势总体运行良好
交警大队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分析研判报告 - 交警大队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分析研判报告 20xx年,大队按照上级党组织的要求,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始终坚持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全大队呈现主流意识形态健康向上的总体态势。 一、主要做法及取得的成效 1、动员部署,及时传达。按照上级党支部的要求,大队党支部积极组织,及时传达相关文件精神,认真传达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大队上下学习、宣传、贯彻活动持续不断,大队全体民警职工对五个发展理念、“四个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