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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8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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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目 录一、安全生产责任制(一)公司机关安全生产责任制1. 公司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2.  公司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3.   公司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4.  公司综合管理部安全生产责任制5.    公司工程管理部安全生产责任制6.    公司安全监督部安全生产责任制7.   公司质量检查部安全生产责任制8.   公司财务部安全生产责任制(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1.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职责2. 项目经理防火安全工作职责3. 项目副经理安全生产职责项目4. 工程师安全生产职责5. 安全总值班安全生产职责6. 施工员安全生产职责7. 关砌、翻样安全生产职责8. 技术员安全生产职责9. 材料员安全生产职责10. 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11. 正副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12. 班组兼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13. 生产工人安全生产职责14. 动火监护员安全生产职责(三)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四)项目部安全管理目标分解及考核办法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二)安全生产奖惩规定(三)关于违反安全生产规章的处罚细则(四)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五)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六)关于因工伤亡事故统计报告,调查处理制度(七)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编制审批制度(八)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九)施工现场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十)安全设施、设备验收制度(十一)    关于防止塔吊倒塌事故的专项治理规定(十二)    关于防止施工坍塌事故的专项治理规定(十三)    关于防止高处坠落事故的专项治理规定1)      扣件式钢管落地外脚手架基础验收制度2)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验收制度3)      重点部位脚手架验收制度4)      装饰阶段脚手架重新验收制度5)      脚手架和脚手架主要构件拆除制度6)      安全防护设施交接验收制度7)      重要危险点的作业审批制度(十四)    设备安全管理制度1)大型施工设备的租赁规定2)机械设备的使用管理规定 3)机械设备安装启用验收规定4)机械设备等级保养及修理规定5)机械设备检查规定6)分承包单位机械设备管理办法7)机械设备拆装规定8)主要设备完好标准(十五)劳动保护管理制度三、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规程一:普通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规程二:混凝土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规程三:木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规程四:瓦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规程五:抹灰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规程六:防水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规程七:管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规程八:电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规程九:钳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规程十:架子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规程十一:油漆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规程十二:机械操作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规程十三: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一、要求二、设备及内线安装三、外线及电缆工程四、电气高调试五、施工现场变配电及维修规程十四:钢筋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一、制作、绑扎二、冷拉和张拉三、钢筋机械(一)切断机(三)调直机(四)弯曲机(五)点焊、对焊机(包括墩头机)规程十五:对焊机安全操作规程规程十六:混凝土搅拌机安全操作规程规程十七:平刨机安全操作规程规程十八:砂浆搅拌机安全操作规程规程十九:施工升降机操作规程“十不开”规程二十:塔吊安全操作规程规程二十一:物料提升机安全操作规程四、消防管理制度(一)施工消防承包责任书(二)施工现场消防管理细则(三)防火安全制度1)    木工棚(间)防火安全制度2)    氧气、乙炔仓库防火安全制度3)    材料仓库防火安全制度4)    油漆仓库防火安全制度5)    配(变)电间防火安全规定6)    消防水泵管理规定7)    消防蓄水池管理规定8)    碰焊机防火安全制度9)    木工园锯防火安全制度10)       集体宿舍治安、防火安全制度11)       厨房防火安全制度12)       动火作业审批制度13)       防火检查制度五、文明施工管理制度(一)文明施工承包责任书(二)施工现场封闭管理(三)施工现场标志牌设置(四)施工现场场容场貌管理(五)施工现场生活设施及现场住宿管理(六)施工现场卫生、医疗管理 (七)食堂管理制度(八)库房卫生管理制度(九)清洗、消毒卫生管理制度(十)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奖罚条例一、安全生产责任制(一)公司机关安全生产责任制1.公司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1)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政策、法令、规章制度及上级对本企业的指示、决定。(2)  确保建立、实施和保持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3)  制定和保持公司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生产目标。(4)  确保安全生产的必要资源。(5)  建立安全生产各级责任制、建立和实施安全生产奖惩制度。(6)  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及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7)  确保及时如实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安全事故。(8)  向董事会报告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听取职工对安全生产的意见。2.公司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1)    对本公司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2)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和上级的指示。组织编制、修改、补充本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严格考核。(3)    主持建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4)    督促制订和实施施工生产过程的安全生产措施。(5)    在布置、检查生产的同时,布置、检查安全生产工作。(6)    主持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包括防汛防台领导小组、消防安全领导小组)会议,对重大安全问题组织讨论。(7)    定期组织开展公司综合安全大检查和各种专业安全检查,领导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的经验。(8)    制定和保持公司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生产目标。(9)    主持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10)                       组织编制劳动保护措施项目,并落实物资、经费等,保证实施。3.公司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1)    公司总工程师对本公司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生产的技术工作负总的责任。(2)    在组织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时,组织条线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审定实施必要的教育培训计划。(3)    审定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组织编制、修改、审查企业特殊工艺的安全操作技术规程。(4)    参加本公司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技术鉴定意见和技术改进措施。(5)    审定对职工安全技术教育的教材。(6)    主持公司劳动保护措施项目的审批。组织讨论重大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督促基层实施。对严重违规有权作出紧急处置决定。4.公司综合管理部安全生产责任制(1)    及时传阅党和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2)    会同公司各职能部门在安全生产管理上逐步应用和推广科学管理和现代化管理方法,指导施工现场建立和实施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参与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内审。(3)    帮助工程项目搞好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外审工作,认真负责地提出意见。(4)    参加公司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和文明工地的检查。(5)    按规定执行有关标准,做好施工现场防暑降温和防寒保暖工作。(6)    加强施工现场食堂卫生管理,杜绝食物中毒事故发生。(7)    加强监督食堂操作人员安全使用煤气,防止煤气中毒事故发生。(8)    加强施工现场饮水卫生的检查工作,严格执行饮水卫生标准,防止饮水中毒事故。5.公司工程管理部安全生产责任制(1)    贯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把安全生产内容列入计划。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生产时不能忘记安全生产。(2)    认真执行施工组织设计中所规定的安全技术措施,加强现场管理,建立文明生产、安全施工的良好秩序。(3)    在生产调度过程中遇到进度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应服从安全生产要求。(4)    承接扩建、改建、新建工程时,必须积极与建设单位联系,全面了解施工区域地下管线的布置状况。(5)    制定修改企业对机械设备的管理规定及制度。(6)    对机械设备,执行检查制度、维护和保养制度等管理规定,使机械设备处于完好状态,确保安全运行。(7)    参加调查、处理与设备有关的安全事故,并作出技术鉴定。(8)    指导施工现场建立和实施安全生产保证体系。(9)    参加公司组织的对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和文明工地的检查。(10)             参与审定大型机械的拆装方案和吊装方案。按标准做好大型机械的验收工作。6.公司安全监督部安全生产责任制(1)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上级主管部门和本企业的关于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和规章制度,做好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2)    搞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坚持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使安全生产的法规、要求、制度家喻户晓。(3)    经常深入工程项目和现场掌握安全生产情况,指导项目的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工作。坚决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遇到险情有权暂停生产并及时报告领导处理。对违反安全法规的行为,经说明无效时,有权越级上告。(4)    参加组织各种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向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安全情况。(5)    参加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修改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并对贯彻执行情况督促检查。(6)    发生伤亡事故要立即赶到现场,组织抢救伤员和参加调查分析处理,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做好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和归档工作。(7)    组织安全管理人员业务知识学习,总结交流工作经验。(8)    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奖惩实施办法。(9)    指导施工现场建立和实施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组织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内审。(10)             参加公司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和文明工地的检查。7.公司质量检查部安全生产责任制(1)    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对重大的技术设施,如深基坑支护、高层脚手架的搭设和拆卸、特殊脚手架的搭设和拆卸、模板工程、塔吊的搭设和拆卸,均需有计算书。(2)    参加编制或审查安全操作规程,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时,要提出具体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编制操作规程,参加或组织技术革新的鉴定工作。(3)    审核好施工现场总平面规划,并检查实施。(4)    审核对企业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设施与措施。(5)    参加事故调查,参与作出安全技术鉴定。(6)    督促项目部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区域的地下管线布置状况,制订、落实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7)    组织安全技术科研活动,并列入科研计划。组织安全技术鉴定,对安全设施、合理化建议负责审核。(8)    将安全技术列入科技情报活动的内容,充分利用情报中心资料,进行活动。8.公司财务部安全生产责任制(1)    按国家及上级有关规定,提取或支付劳动保护措施的经费。(2)    做好本部门、本系统的安全防范工作。落实防盗窃措施。(3)    在处理工伤事故中,严格掌握费用开支政策。(4)    对安全生产奖金发放和收入进行监督,专款专用。(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1.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职责(1)    工程项目经理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有全面责任。(2)    建立和健全项目体安全管理网络。(3)  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明确项目体各管理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负责检查项目体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4)  依据施工组织设计,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对分部分项工程必须派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不违章指挥生产。(5)  落实专人负责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对新的施工队伍进入工地,要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教育,制止违章操作。(6)  定期组织人员对井架、脚手架、机械设备和施工用电等重点设备、设施以及安全防护材料进行检查、验收、维护。(7)  每月不少于一次定期组织工程项目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应迅速按有关规定解决,发现事故隐患应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必要时应停止生产,报告上级部门。(8)  每旬不少于一次定期召开由承包队长或班组长参加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并检查各班组的班前安全活动记录。(9)  发生工伤事故应立即组织抢救、保护现场、迅速如实上报,并参加事故调查处理,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落实各项整改工作。(10)   自觉接受上级安全生产部门的监督和指导。2.项目经理防火安全生产职责(1)    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防火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对防火安全负全面责任,受消防监督机关监督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管理,督促和检查。(2)    项目经理必须执行消防法规、规定和上级制订的防火安全制度,在履行总包对防火安全负全面责任的前提下,明确工程项目各分包单位,各施工管理部门和施工管理人员以及各施工生产岗位的防火安全职责。(3)    依据施工组织设计,落实防火安全技术措施,工程项目实行三级动火审批制度,严格动用明火的安全技术交底和审批手续,坚持动用明火必须做到“两证一器一监护”(即动火人必须持有特殊工种操作证、动火许可证,必须备好灭火机、必须有动火监护员)的原则。(4)    按照规定进行现场布置和搭建临时设施,在工程基础、结构、装饰的不同施工阶段,配置相适应的消防器材和专职监护、巡逻检查人员。(5)    工程项目必须有规定的场所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有专人负责管理,并与职工生活设施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6)    项目经理要定期向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同时必须建立不少于职工总人数10%的义务消防队,并定期进行消防业务知识及初起火灾扑救训练,提高工程项目自防自救能力。(7)    明确专人进行工程项目施工防火管理,建立防火档案,制订初起火灾扑救方案。防火检查、隐患整改等,必须记录在案。(8)    定期召开各分承包方领导,有关管理人员和班组长参加的防火安全工作会议,提出不同施工阶段,不同工种的防火要求。各分承包方,各班组的班前安全活动必须有做好防火工作的内容。(9)    发生火灾事故应立即组织扑救,同时向消防监督机关报警,做好火灾现场保护,并迅速如实上报,做好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落实火险隐患的整改措施。3.项目副经理安全生产职责(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政府部门及上级制定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政策、法令及规章制度。(2)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正确处理好安全生产与生产进度的矛盾。(3)    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划和劳动保护、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针对工程特点和安全生产重要部位,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操作交底。(4)    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查出的隐患要落实“三定”(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时间)。(5)    经常对全体职工进行安全思想教育,组织好安全月活动,组织好新工人、新岗位、特殊工种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工作。(6)    发生重大事故及时上报,认真分析原因,提出和落实改进措施,贯彻“四不放过”原则。4.项目工程师安全生产职责(1)    认真执行国家政府部门及上级、公司制定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政策法令和规章制度。(2)    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时,负责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操作规程。针对工程特点的关键部位,组织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工作,并在实施中进行严格控制、监督和考核。(3)    负责提出改善施工现场劳动条件和劳动环境。(4)    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并提出技术鉴定意见和安全技术改进措施。5.安全总值班安全生产职责(1)    安全生产总值班在施工现场值班期间,全面负责本工地安全生产。(2)    组织安全教育、安全活动及班组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对安全重点区域要提出建议,供领导决策或加强防范措施。(3)    根据现场检查范围,对安全设施、安全用电、现场操作等方面的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有关措施,限令有关部门或个人及时整改。对个别不听劝阻的,有权暂停其操作或提出处理意见。(4)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时,应立即保护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并且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5)    做好总值班安全生产记录。6.施工员安全生产职责(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搞好文明施工。(2)正确处理好生产与安全的关系,每月定期组织现场人员对本施工点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或上级检查出的问题要迅速落实整改,做到“三定”,消除事故隐患。(3)每天要根据工程项目特点,分项目、分部位向施工班组及有关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交底认签记录和检查监督工作。(4)协助有关部门积极参加对各种设施及电气机械设备的验收挂牌工作,严禁使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设施、设备,要对“四口五临边”等重要设施部位进行监督检查。(5)动用明火作业时,应监督班组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在实施过程中要加以监督检查。(6)对生产工人上岗前进行遵章守纪教育.对遵章守纪的要给予表扬,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制度的,要及时批评教育,对坚持违章作业的班组或个人,必要时可强制停止其操作或上报上级作停产整顿处理。(7)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时应立即保护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做好各项工作。7.关砌、翻样安全生产职责(1)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做好分管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2)    严格执行施工组织设计中所规定的安全技术措施。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创立文明生产、安全施工的良好秩序。(3)    根据工程项目、施工任务的特点,对操作人员做到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并负责落实和做好安全检查督促工作。(4)    协助施工员针对有关部门检查出的问题,迅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落实、整改。(5)    严格监督施工班组和操作人员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工序交接检查制度,并检查督促合理使用个人劳防用品。(6)    发生事故后,应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保护现场和抢救工作,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8.技术员安全生产职责(1)根据国家安全技术要求规范、规定、标准,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2)根据工程项目特点,分重点、分部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做好交底工作记录,并在实施过程中进行监督、控制管理。(3)参与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确保道路畅通,做好场布图、排水等各项工作。(4)对安全设施进行技术鉴定和合理化建议项目的审核与技术核定。9.材料员安全生产职责(1)    确保供应施工生产中安全设施所需的各种用具、物资和一般劳防用品。(2)    应严格把好安全设施材料质量关,对不符合安全质量标准的,不准用于安全设施上。(3)    负责检查督促班组施工落手清,确保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4)    加强仓库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严格执行危险品的储存、发放等规定;对专用劳防用品要严格按有关规定存放;使用明火要严格检查,符合动火规定的器具、物料才能准许出库使用。(5)    发生工伤事故后,要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及时向上级汇报。10.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1)    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制度,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2)    对班组进行安全检查,指导或协助施工员解决生产中不安全问题。(3)    参加组织安全活动和安全检查,制止违章作业。对事故隐患开具整改单限期整改并复验,对有严重险情的有权决定暂停作业并及时上报。对违反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法规的行为,经说服劝阻无效时,有权越级上报或举报。(4)    参加对塔吊、井架、脚手架等机械设备和登高设施使用前的验收挂牌工作。(5)    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新工人、特殊工种人员以及换岗人员的安全技术教育、考核发证工作.并做好个人安全档案工作。(6)    参加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核,提出安全技术措施.并在实施过程中进行督促检查。(7)    参加伤亡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工作。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做好安全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以及归档工作。(8)    负责对有关部门或施工班组安全生产的经济责任考核工作,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贡献的个人或集体,进行表扬。11.正副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1)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制度和上级指示,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施工,并可越级报告有关部门和领导。(2)    定期组织班组安全学习和开好班前安全生产会,根据施工作业任务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做好“上岗记录”。(3)    作业前做好现场检查。对施工区域、使用的设备、机具、施工用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4)    根据工程作业环境,组员的技术、思想、体质、情绪等状况,合理安排劳动组合。(5)    发动全体组员,为促进安全生产和改善劳动条件提出合理化建议,并作好记录和汇报工作。(6)    加强新工人和变换工种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工作和节前节后的安全生产教育。(7)    发生伤亡事故立即进行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和迅速上报,并参与对事故的调查分析。12.班组兼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1)    模范执行安全生产各项章制度,协助班组长做好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接受专职安全员的业务指导。(2)    协助班组长组织安全学习、记录和处理小事故,加强本组日常安全教育和宣传工作,整理、反映班组安全生产情况和要求。(3)    协助班组长搞好新工人,变换工种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工作和专业工种的技术培训。(4)    参加作业前的现场检查和班前安全交底教育工作,对施工区域,使用的设备、机具、施工用电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或上报。(5)    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有权抵制和越级上告违章指挥事项,及时发现和处理事故隐患,本人或本组不能处理的危险因素要及时报告。(6)    发生伤亡事故立即组织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和迅速上报。参加事故分析处理和安全检查、协助领导落实整改措施。13.生产工人安全生产职责(1)    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2)    自觉参加安全竞赛和安全活动,接受安全教育。(3)    认真学习和掌握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安全知识,努力提高安全技术。(4)    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装置,增加自我保护意识,爱护保养好自己的工具,按有关规定做好上岗前的作业环境检查工作。(5)    参加班组安全活动,提出改进安全管理、消除事故隐患的建议。(6)    在发生工伤事故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抢救防护工作。14.动火监护员安全职责(1)    防火监护员必须认真学习和执行消防法规、规定和防火安全制度。(2)    动火监护员必须接受专(兼)职消防员的监督,对消防员提出的整改意见,要及时进行整改,消除隐患。(3)    动火监护员要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做到“三会”即会使用一般消防器材、会报警、会扑救。(4)    动火监护员必须对动火部位、动火日期、动火等级有了明确的了解后,方准在动火证上签字,履行监护员职责。(5)    在动火作业前,动火监护员要对作业场所进行认真清理,特别对易燃易爆物品要及时转移或保护,并配备好灭火器材。(6)    在动火作业中,动火监护员要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不准擅自离开监护岗位。(7)    在动火作业后,动火监护员要认真巡视作业范围有无电焊或气割溅落的火种,如有发现,必须及时予以清除。(8)    如果发生火灾或火灾险情,要及时报警并积极进行扑救,保护好现场,配合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三)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施工安全,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职工的利益,树立公司良好的市场形象,总经理与( )工程项目部经理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内容如下: 一、工程施工实现以下安全生产目标: 1、杜绝重大伤亡、管线、设备、火灾事故; 2、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优良(合格)达标工地; 3、《上海市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DGJ08-903-2003)贯标并通过认证注册;4、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等; 5、无市、区安全监督(监察)部门安全通报批评,无居民等社会投诉; 6、创上海市标准化达标工地; 7、创上海市文明工地。 二、公司安全管理责任: 1、公司授权( )同志代表公司负责对项目部的安全管理,安保体系贯标指导与管理; 2、及时分析当前安全生产形势,收集外部信息,传达(转发)上级安全文件(会议)精神和有关资料; 3、根据情况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会议:(1)解决施工现场安全问题;(2)通报安全生产情况;(3)开展安全教育和安全知识学习; 4、适时组织观摩典型工地,学习先进,寻找差距,取长补短; 5、组织开展各种安全岗位培训(复训)工作; 6、每月对工地安全检查(必要时增加检查频次)并作好复查验证和记录工作; 7、对屡教不改,严重违章行为按公司有关规定实施处罚; 8、对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部安保计划审批; 9、完善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10、合理配置安全施工资源; 11、定期研究、解决项目安全重大问题; 12、对项目部安全业绩考核、奖惩。 三、项目部安全管理责任: 1、项目经理为项目施工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全面负责,负有下列职责: (1)建立、健全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项目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项目部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督促、检查项目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5)加强项目安全管理,持续改进安全绩效; (6)组织制定并演练实施项目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及时报告安全生产情况。 2、服从、支持公司为实现项目施工安全管理目标所开展的各种安全管理工作,按时完成公司提出的安全隐患整改任务。 3、安全生产条件:必须符合国家、上海市和上级部门制定颁发的安全生产、消防法律、法规、规定和安全技术标准(规范)。 4、组织建设: (1)按建设部(2000)10号文件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当建筑面积大于一万平方米以上时,设2~3人;当建筑面积大于五万平方米以上时,不得少于4人。所有安全管理人员须持有效证件上岗。 (2)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项目部各职能人员、各分包单位、各栋号长和班组长参加的安全管理网络机构。 5、教育培训:加强对工人包括合同方、租赁方人员的安全教育; (1)组织开展工人进场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 (2)落实对项目经理、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复)训和继续教育。 (3)开展经常性安全教育和季节性安全教育,努力提高工人预防事故、自我保护,遵章守纪的意识。 6、杜绝“三违”:即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7、危险源管理:分基础、主体、装饰三个施工阶段对项目施工危险源辨识、登记并制定控制措施,告知工人和严格监控。 8、安全检查: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部各职能人员参加,每周开展安全检查,安全管理人员每天必须深入工地检查,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9、机械设备与安全设施:全数检查验收,合格使用。其中塔吊、升降机等大型机械必须委托具有合法资质单位装拆,并经有关机构检测,同时应注重日常保养。项目部不得租赁和使用已淘汰、隐患严重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和安全用材料,不得随意拆除安全防护设施。 10、劳动保护用品:采购和及时向工人提供、(更新)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手套等劳动防护用品,禁止采购和使用伪劣产品。 11、专项施组:由项目工程师编制建设部JGJ59—99标准所列的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和安保计划,并报公司审批。项目工程师负责对专项施组的技术交底工作,并跟踪验证执行情况。 12、技术交底:在做好专项施组的技术交底工作的同时,项目部施工负责人应做好分部、分项的安全技术交底和操作规程交底工作。交底要有针对性和书面记录。 13、文明卫生:认真贯彻上海市文明施工、工地卫生有关规定。做到工地外观形象好,内在本质安全,施工不扰民,并向社会公开承诺。 14、消防安全:认真贯彻市建委、市公安局(2002)399号《上海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配备品种适宜,数量足够的灭火器材和消防设施,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15、会议:定期及时召开安全会议,研究、协调、解决安全实际问题。积极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努力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 16、安全记录:按照上海市安保体系台帐规定,及时认真地做好各级安全记录,留下痕迹,做到可追溯。17、配合执法:积极支持配合市、区有关部门“行业管理”、“安全监察”和“群众监督”,加强与上述部门的信息沟通和联系。 18、合同管理:凡委托专业公司施工的工程(含设备装拆)或设备租赁,都必须报公司签订合同(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并落实专人对合同方的安全进行有效的监管。 19、管线保护:认真贯彻市建委(98)331好《关于保护地下管线工作的通知》,施工中遇有市政管线必须制定保护措施,加强保护。 20、事故管理:按国务院75号令和建设部3号令执行。 四、奖惩兑现: 1、为保护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公司按合同造价4%提取安全保证金。 2、日常公司安全处罚从保证金中按月扣除。 3、受到市、区安全通报批评,每次处罚伍万元。 五、其他: 1、本责任书在签订工程内部承包协议时一并签订。2、本责任书一式三份,公司、项目经理、安全监督部各执一份,项目部发至各职能岗位、栋号长。 上海世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项目部 总经理: 项目经理: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四)项目部安全管理目标分解及考核办法项目部安全管理目标分解及考核办法 一、安全管理目标: 1、年负伤事故频率:1.0‰以下; 2、杜绝重伤、死亡、火灾设备、食物中毒等重大事故; 3、达到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优良合格以上标准; 4、社会、业主、员工、相关方的重大投诉为零; 5、工地具体安全管理目标:1)        通过安保体系认证;2)        上海市标化工地;3)        上海市文明工地。 二、目标分解; 项目经理——施工现场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掌握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活动动向。 项目副经理——负责施工现场的日常工作,检查、检验及时处理事故隐患。 项目工程师——负责编制安保体系支持文件,审核专项的施工组织方案。制定其相应的纠正和预防措施。 项目施工员——负责落实钢脚手架、基坑支护、模板体系等施工专项技术方案的实施及安全技术交底。 1、发生死亡一人事故扣l00分,重伤一次扣30分,如发生重伤瞒报按死亡事故扣分100分。 2、发生职业中毒、食物中毒事故一人次扣10分。 3、市通报批评或整改单位一次扣20分,同时发生二次扣l00分,区级通报批评扣10分,区级安监站整改单扣5分,公司安全监督部整改单扣3分。 4、凡发生物损一万元以上的事故,以单位200人以上扣10分,100人以上扣15分,100人以下扣15分。 三、奖惩办法:1、凡评为市级安全、文明、卫生夺标项目按公司有关文件奖励。2、年终百分考核,满90分奖给安全签协人安全奖600元,分管经理、专职安全员为签协人90%。企业职工奖50元,超100分按10加奖100元,职工加奖10元。百分考核70~90分,按安全目标奖80%发放。60~70分按目标奖50%发放。50~60分不得奖。0~50分扣罚安全签协人600元,分管经理、专业安全员按签协人90%扣罚。低于0分按每低10分加罚100元。四、说明: 1、签协人,在协议有效期作变动,应由签约人与接替人做好交接工作。2、本协议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单位: xx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部: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保证安全生产资金的有效投入,以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和身体健康,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99)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财务应单独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科目,使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拥用。 二、各项目部须将士建工程造价款的0.5%~2.5%作为专项资金,安装、装饰工程按造价0.5%~1.0%作为专项资金,每个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部应编制安全生产资金计划,上报公司财务、安全部门及分管领导审批,专项资金根据不同阶段对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要求,实行分阶段使用,原则上由各项目部按计划进行支配使用,项目部安全员提出申请,项目经理批准后实施。 三、专项资金用途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安全技术措施费用(含租赁设备费用) 1、“三宝”,即: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 2、“四口”,即;楼梯口、电梯口,通道口、预留洞口; 3、“临边”,即:阳台周边、楼板周边、屋面周边、基坑周边、接料平台的两侧等; 4、内外脚手架,即:落地架、悬挑架、门架、附着式提升架; 5、施工用电,即:标准化电箱,电器保护装置、电源线路的敷设,外电防护设施; 6、施工机械与用具,即:新增新的安全设备、器材、装备,设备检验检测、维修保养、安全检测工具、仪器、仪表等。 (二)、劳动保护用品的费用 按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沪劳保保发[1999]第24号文关于印发《xx市劳动防护用品配冒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其发生的费用列入劳动保护用品费用。 (三)、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费用 1、安全生产宣传标语牌、横幅等宣传用品费用。 2、各类人员的安峰教育培训,操作证培训、复训、经常性教育培训等费用。 3、现场警戒警示标志等其它安全防护费用。 4、应急预案措施费、演练费。四、项目部在编制安全生产资金计划时,在充分考虑安全生产的需要同时,还要考虑利用现有的设备和设施,挖掘潜力,讲究实效,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与工程进度同步,避免安全生产资金脱节现象。 五、属于专项资金范围内费用的使用与报销,按财务规定要求,经项目部经理审核签字确认后,方可向财务部门报销,公司财务部根据项目部使用情况每季度予以汇总,并同各项目部对帐,发现差错,及时核准。 六,公司财务与项目部每季度出专项资金投入与使用的报表: 1、公司财务部出《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及使用汇总表》; 2、项目部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及使用明细表》; 七、公司对则务与项目部专项资金投入与使用的情况,由公司分管领导、安全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每季度进行一次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如下: 1、检查项目部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使用的台帐、报表等; 2、实物与帐册是否相符; 3、推销手续是否齐全,报销凭证是舌有效; 4、财务设置科目与列入科目记帐是否符合要求。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相关责任人及时予以调整整改,如屡次违反,公司将对责任人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八、凡项目部编制的专项资金不足缺额时,应及时追加投入资金额,新增的计划仍按上述审批的要求执行;若项目部在工程竣工后,其专项资金尚有盈余,由项目部以福利、奖励等形式予以分配,或累计到下一个承接工程项目作为专项资金的积累。九、本制度由公司则务部负责编制、修订、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1、公司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及使用汇总表 2、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及使用明细表(二) 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第一条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保障在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促进企业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能力的提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xx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上海市劳动保护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制订本规定。第二条      安全生产奖励的对象和范围凡在公司所属各施工现场、仓库、车间、生产基地、生活基地进行生产和管理活动的个人和集体,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作出成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即可给予奖励。1、                           模范遵守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获得各级政府机构颁发的文明工地称号或安全生产考评无重伤事故、无重大险肇事故、无严重违章行为的;2、                           履行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在坚决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维护安全生产稳定秩序方面作出特殊贡献的;3、                           在安全设施和安全技术措施方面有创新、革新、重大改进以及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经过实践验证或有关部门审定认可的;4、                           在防止和避免重大伤亡事故、重大机械设备事故、重大火灾和管线事故发生的有功人员;5、                           在各类安全事故抢救过程中的立功人员。第三条      奖励方式1、                           凡符合奖励条件的集体和个人,给予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个人可奖一百元至一千元;集体可奖五百元至二千元。2、                           凡符合奖励条件的集体和个人,优先推荐参加上级机关开展的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比活动。第四条      奖励的实施办法对符合安全生产奖励条件的个人或集体,由项目部提出书面材料报公司安全监督部、工程部进行复核确认,由总经理批准。第五条      安全奖励的奖金来源1、                           对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建设的奖励,按工程项目承包合同的规定执行。2、                           被集团、市建委、市安全监察部门、市总工会评为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和集体的,按评选单位的规定支付奖金。3、                           对其它符合奖励条件的个人或集体颁发的奖金,由违章罚款专项中列支。4、                           奖金发放按公司有关工资奖金发放管理制度规定的手续办理。第六条      安全生产经济处罚的对象和范围:凡在公司所属各施工现场、仓库、车间、生产基地、生活基地进行生产和管理活动的个人和集体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发生伤亡事故、重大机械设备事故,重大火灾和管线事故的,除责令其立即改正外,并给予经济处罚。1、                             凡发生死亡事故的,处以单位罚款二万元。2、                             凡发生重大机械设备事故,重大火灾和管线事故的,处以单位罚款二万元。3、                             凡发生重伤事故的,处以单位罚款二千元至一万元。4、                             对伤亡事故、重大机械设备事故、重大火灾和管线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直接责任、间接责任和管理责任的人员,处以罚款一百元至一千元。5、                             其他违章行为,按《上海世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关于违反安全生产规章的处罚细则》进行处罚。第七条      经济罚款的实施办法1、                           对第六条1—4款的处罚,由公司安全监督部、工程管理部按各自的职能范围开具《违章罚款通知单》一式三份。一份留底、二份交公司财务部。财务部按《违章罚款通知单》对处罚个人或单位进行扣款,并附一份《违章罚款通知单》给被处罚个人和单位,作为扣款依据。2、                           对第六条第5款的处罚执行,由公司或项目部的专职安全员、机管员和消防员实施,签发《违章罚款通知单》,由被处罚责任人当场签字认可,再送交公司或项目部财务部门进行扣款。3、                           公司和项目部的财务部门应按《违章罚款通知单》及时收缴罚款,并建立安全生产违章罚款专项科目。第八条      凡因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而导致重大伤亡事故、重大机械设备事故、重大火灾和管线事故发生,以及其他严重损害企业声誉行为的责任者,除处以经济罚款外,视情节轻重可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1、                             严格执行安全一票否决制。在公司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评比活动中,对存在严重违章行为的个人和集体,可给予否决。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重大机械设备事故,重大火灾和管线事故的单位,不得参加各级文明单位的评比活动。2、                             本规定由公司安全监督部负责解释,公司安全监督部、工程管理部组织实施。3、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三)关于违反安全生产规章的处罚细则第一条            根据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上海市劳动保护监察条例》、《上海世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凡在我公司所属施工现场、仓库、车间、生产基地、生活基地进行生产和管理活动的个人(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外包工、分包单位职工等),集体(包括项目部、外包单位、分包单位、车间、班组等)发生的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均依照本《细则》给予处罚。第三条            本《细则》的处罚分为下列两种:(1)          口头警告(2)          经济处罚第四条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负责人、项目经理、外(分)包负责人,外(分)包班组,给予伍百元至一仟元的处罚,同时给予所在单位、项目体、班组处罚伍仟元至一万元。1、执行未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擅自变更或不贯彻执行经审核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安全技术措施的;2、使用合格名录外的分包队伍或工程分包单位,未按规定进行评审和批准的;3、使用不符合安全规定的特种劳防用品、施工电缆及电器产品的;4、施工管理人员未按规定进行培训和考核、持证上岗的;5、新职工进单位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的;6、生产班组未开展“三上岗、一讲评”活动或无活动记录的;7、违章指挥,强令工人违章作业的,或忽视劳动保护,强令工人疲劳操作的;8、施工现场“八牌二图”设置不齐全的;9、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台帐资料不齐全或记录不真实的;10、发生工伤事故、设备事故、火灾事故、重大险肇事故或苗子,隐瞒不报或拖延虚报的;11、不落实安全检查制度或检查情况无记录的;12、对有关部门通知整改的内容,逾期不改或整改率无故达不到100%的;13、对分包或清包工程不按规定要求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明确双方安全责任的;14、在向作业班组布置工作的同时,不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的;15、对脚手架、井架、施工升降机、塔式起重机及各类中小型机械和机具,未经验收合格就擅自投入使用的。第五条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一百元至一仟元的处罚:1、                                          不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违章操作的;2、                                          工作时间穿拖鞋、拖鞋皮、赤膊或高处作业穿高跟鞋的;3、                                          翻爬脚手架、井架上下的;4、                                          “特种作业”人员上岗操作不带有效操作证或复印件的;5、                                          使用无防滑措施的竹梯、缺档竹梯或无牵绳的人字梯的;6、                                          进入施工现场不佩带工作胸卡的;7、                                          起重作业指挥人员在作业区擅自离岗的;8、                                          机械操作人员在上班前,未做例行保养工作及例保记录的;9、                                          擅自无证操作机械或电器设备的;10、 饮酒后上岗进行施工作业的;11、 擅自更换或不按规定使用熔断丝或乱接乱拖电源线的;12、 在金切机床(车、刨、钻、冲床)上操作时不戴防护眼镜或手套操作的;13、 使用平刨和圆盘锯合用一台电机的多功能木工机具的;14、 使用无安全防护装置的木工机具或操作圆锯、平刨时戴手套的。第六条            对下列不按施工技术方案、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和安全生产规定搭设安全设施或野蛮施工损坏安全设施行为之一的,给予伍百元至一千元的处罚,对其中具有第一项至第六项的可同时给予搭设单位、项目体伍仟元至一万元的处罚。1、      高处作业没有安全防护设施或措施的(指赤膊、半赤膊工程项目);2、      “四口五临边”安全防护设施不齐全不完善的;3、      井架、施工升降机出入口未按规定搭设安全防护隔离棚的;4、      高压架空线,街面的人行道及通道口,未按规定搭设防护架和防护棚的;5、      在脚手架架体上直接安装机械设备,摇头把杆,悬挑平台及卸料斗的;6、      塔机、施工升降机、井架的基础、附墙未按施工组织规定搭设或改变方案后无图纸、无审批手续的;7、      擅自拆除脚手架的拉结件,防护栏杆,安全竹笆的;8、      擅自拆除,随意搬移或故意损坏“四口五临边”安全防护设施的;9、      脚手架上堆物超荷载的。第七条            对用电混乱、机械设备运转不正常,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任者,给予二百元至一千元的处罚。1、   电源线不按规定架空被车辗物压的或电线老化、破损、带电体外露的;2、   开关箱内动力电与照明电混装的;3、   施工电具,分配电箱未按规定接地或接零,电箱配件残缺不全的;4、   施工电具没有二级漏电保护或漏电保护器失灵的;5、   地下室、楼层临时宿舍、扶梯通道的照明未按规定使用安全电压的;6、   “小太阳”灯使用高度、接地等未达安全要求的;7、   塔机操作人员停机离岗后,不切断电源,不夹紧轧轨钳的;8、   塔机、井架等机械设备的限位保险装置失灵后仍在使用的;9、   起重机械、施工升降机等设备带病运转或超负荷运行的;10、       起重机械作业违反“十不吊”规定的;11、       井架、三柱二笼吊篮乘人上下的;12、       在机械操作岗位上看书报、聊天干私活的。第八条            对违反消防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任者,给予伍百元至一千元的处罚,并同时给予项目部或外(分)包单位伍仟元至一万元的处罚。1、   违反规定使用电炉等电加热器具的(在执行罚款同时对电加热器具予以没收);2、   不按规定存放氧气瓶、乙炔瓶的;3、   焊割作业时,氧气瓶和乙炔瓶缺少回火装置的;4、   动用明火不办理动火审批手续的;5、   动用明火不落实消防监护人的或消防监护人员擅自离开岗位的;6、   违反“十不烧”规定的;7、   不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的;8、   不定期检查,使消防器材失灵的;9、   违反动用明火禁令的;10、       在禁烟区内吸烟的;11、       擅自将消防器材、设备挪作他用的;12、       擅自消除或破坏火灾事故现场的。第九条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和安全生产纪律行为的责任者(个人、集体)的处罚由公司或基层的安全、保卫、机管部门当场执行。第十条            执行罚款时,由执行人当场开具罚款单,受处罚人或目击证人在罚款单上签字后,罚款单送交财务部门,由财务部门负责扣除。对违反安全生产规章行为的罚款,一律由处罚当事人自己承担。第十一条    罚款由公司和基层财务部门单独立帐,专款专用。第十二条    当事人如对处罚不服可在接到罚款单后的三天内书面向公司提出申述。第十三条    本《细则》如与上级有关文件冲突时,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第十四条    本《细则》自发布日起实施。第十五条    本《细则》由公司安全监督部负责解释,安全监督部、工程管理部组织实施。(四)安全生产教育制度为规范企业的安全生产教育,始终保持公司安全生产重大事故为“零”的目标,确保施工生产有序进行,公司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制度。一、        安全生产教育内容安全生产教育的内容分为:思想政治教育;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教育;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典型经验和事故教训教育。1.      思想政治教育思想政治教育是安全生产教育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是搞好安全生产的一个重要环节。思想政治教育通常从加强思想路线教育和劳动纪律教育两个方面着手。思想政治教育主要是提高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对劳动保护重要意义的认识。劳动纪律教育主要是使职工严格执行劳动纪律,提高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同时还要对职工进行法制教育,使广大职工树立法制观念,把违章作业提高到法的观念来认识,自觉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2.      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教育通过对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方针及有关劳动保护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理解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和劳动保护的政策就是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从而能自觉摆正安全与生产的关系,澄清一些错误的认识。3.      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内容包括:一般生产技术知识、生产安全技术知识以及专业性的安全知识。(1)    生产技术知识是指:企业的基本生产概况、施工工艺流程、作业方法及与工艺、作业相适应的机具设备性能和知识、操作技术等。(2)    生产安全技术知识,是企业所有职工都必须具备的基本安全技术知识。主要内容:有:企业内特别危险区和设备,及安全保护的基本知识和注意事项;有关电器设备(动力及照明)的基本安全知识;起重机械和场内运输的有关安全知识;生产中使用的有毒有害材料或可能散发的有毒有害物质的安全防护基本知识;企业中的一般消防制度和规则;个人劳防用品的正确使用;发生事故的紧急救护及伤亡事故报告办法;各特种作业工种的安全操作技术知识教育等。(3)    专业性安全技术知识是指安全技术、工业卫生技术和专业的安全技术操作、制度。主要内容有:特种作业人员所操纵、驾驶的设备、设施、锅炉、受压容器、起重机械、电气、焊接(气割)、防爆、防尘、防毒、噪声控制等。4.      典型经验和事故教训教育运用企业内安全先进项目、单位的经验,进行介绍交流、宣传教育,并将企业内部的事故案例或外单位典型事故教训进行分析、教育,使广大职工从中看到危害性,吸取教训,提高防范能力。二、        安全生产教育形式、对象和责任部门教育形式:全员安全生产教育、新工人入厂三级教育、“四新”教育、经常性教育、季节性教育、特种作业操作工作教育、中小型操作人员教育、调换工种换岗教育和工伤、长病假复岗教育。1.      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全员安全生产教育主要由各单位(项目部)负责实施。(1)    在每年年初、六月“全国安全月活动”、国庆节前后三次开展全员安全教育。(2)    每位员工每年接受至少一次的全员安全操作规章教育。其中内容有: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标准化管理、各种安全设施、措施要求等,并进行考核。2.      新工人入厂三级教育三级教育是指新进单位职工的公司教育;项目部、施工队现场教育;班组岗位教育。(1)    公司安全教育对新进单位的职工(合同工)临时工、培训和实习人员,由公司综合管理部、安全监督部负责一级安全教育。内容:党与国家在安全生产、劳动保护上的有关法令、规定和政策;本单位的生产特点;一般生产技术知识和安全技术知识、企业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等,时间不少于8课时。方法力戒内容空洞、枯燥乏味,防止走过场。安全部门应把受教育者、教育内容、考试成绩等记入职工劳动保护教育卡。考试不合格者,不准上岗。(2)    项目部现场安全教育对新职工经过公司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包括换岗人员),由项目部主管安全生产的经理负责第二级安全教育。内容:本项目部的生产概况;本项目部的安全生产情况,以及好坏典型事例教育等。也可以通过实地参观,介绍情况,包括各种机械的性能等安全注意事项,使新职工对工地、项目部的安全生产有一个概括的了解,时间一般不少于4课时。(3)    班组岗位安全教育新职工分配到班组后,由班长或大组长进行负责第三级安全教育。内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所担任工种的岗位责任制;新工人将要从事的生产、施工性质,工作地点以及环境的安全、卫生注意事项;生产、施工中应注意的安全技术知识以及各种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容易发生事故或有毒有害的地方;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保管等。3.      成建制的外分包队伍人员的安全教育人员进场分别由项目部负责人与外分包负责人共同组织由项目部对进场人员进行知识总交底教育,由项目安全员会同外分包队伍进行工种岗位安全教育,教育内容要求可参见三级安全教育。4.      “四”新教育由工程管理管理部、质量检查部等在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实施时,负责对管理操作人员相应的操作及使用的安全教育。时间一般不少于8课时。5.      经常性教育经常性安全生产教育形式可采用:安全活动日、班前班后会、安全会议、安全技术交底、广播、黑板报、参观劳动保护教育室、播放录象等,结合公司生产、施工任务进行安全生产经常性教育。6.      季节性教育由项目部结合季节特征、节假日前后职工容易疏忽而放松安全生产的规律,抓住主要环节,进行安全教育。凡是自然条件变化,大风、大雪、暴雨、冰冻或雷雨季节,应抓住气候变化的特点,进行安全教育。7.      特种作业人员和机械操作工的专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和机械操作工,应按照特种作业和机械操作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证管理暂行规定按期培训、审证、考核。8.      换岗和复岗教育由各项目部对调换工种的职工或工伤假、病假、产假、哺婴期等连续息工日超过三个月以上的职工,进行调换工种或复岗安全生产教育。学习和熟悉本岗位的安全、技术操作知识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时间不得少于4课时。9.      外包队伍职工安全教育由工程管理部负责落实,对外包队伍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并按外包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相关措施。(五)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为了不断改善施工现场和生产场所的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必须通过安全检查对施工和生产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预测、预报和预防,及时采取对策,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安全生产检查制度。1. 安全检查根据工程特点和生产情况,查思想、查制度、查机械设备、查安全设施、查用工手续、查安全教育培训、查操作行为、查劳防用品使用,查伤亡事故的处理等。2.            定期安全检查2)      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由公司工程管理部经理带队,有关部门参加。3)      施工现场每周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由项目生产经理带队,施工员、技术员、安全员、机管员和分包单位的有关人员参加。4)      班组开展“三上岗一讲评”活动。每天进行上岗交底、上岗检查、由班长或兼职安全员进行上岗记录。每周进行一次安全讲评,施工员或专职安全员参加,进行评定。3. 专业性安全检查针对专项设施设备存在的安全问题和在生产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公司或各项目部应及时组织机械设备、安全设施、安全用电、消防安全等专项检查,由与专项检查相关的专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安全员和实际操作、维修能力的作业人员参加。4. 季节性安全检查在寒冬、高温、防汛防台期间,由于气候转换给安全生产可能带来危害时,公司及各项目部要组织安全检查。5. 节假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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