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法院新闻发言人的八条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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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突发事件应对偶遇式截访、电话采访。突发事件发生后,法院新闻发言人如果偶遇急于采访该事件的记者,要一慢、二报,三通过。一慢指接受采访不要着急,做好准备后再接受采访,避免发生“抢录音笔”类应对截访的办法,以致产生舆论次生灾害;以无可奉告或找借口不接受采访对急于报导的记者更为不妥,这样做会放任记者去采访事件当事人或见证人,不但会失去掌控话语权的机会,而且有可能让媒体进行倾向性报导。
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规定,法院虽然要及时发布突发事件信息,但发言人也不能在院党组没有拟定口径,没经委派授权便仓促接受采访;否则一句话说错便可能再次引发舆情;二报指的是突发事件发生后,要按相关规定通报政府应急办,同时向党委宣传部通报以寻求宣传支持;可以先请记者到会议室稍等,在不超过一个小时的时间里,发言人要在新闻中心的协助下,根据记者的采访提纲做好回应准备,然后再接受记者采访,如实在难以回应记者采访要求,可以正在调查之中要求不予报导,甚至与媒体总编辑联系说明此事。对于媒体的电话采访要求,在不能确认媒体记者真实身份的情况下,发言人不要在电话里直接回应提问,因为仓促之间很难根据拟定口径回应,可以先问清记者个人信息并核实后,根据记者的采访提纲书面回应,这样便可把电话采访转换成书面采访。
第三条,发布会前要掌握媒体关切。在人人面前都是麦克风的新媒体时代,法院发生突发事件2小时后,网络一般会有所反应,新闻发言人要及时启用舆情会商室、拟定回应口径、设计信息发布议程,向上级法院甚至向最高法院越级汇报事件处置方案。如有三家以上媒体单位要求采访,应策划召开新闻发布会。
新闻发布会前首先要求参会媒体记者,把采访申请表或采访提纲传真到法院,要求临时参会的媒体记者填写采访申请表,以便提前了解记者关切;其次,根据记者的采访申请表识别记者真伪,目前有三种方式:网络查询、手机编辑短信、电话至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查询;最后,通过网络搜索采访记者曾经发表过的报导文章,以了解其写作风格而做到知已知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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